央广网广州6月2日消息(记者郑澍 通讯员彭勇 陈丹 王丽华)6月2日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试用先行判决方式集中宣判5件二审新收商事案件,并在随后召开商事案件先行判决新闻发布会。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广州中院此次先行判决的案件均与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相关,涉及的债权人主体有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还有自然人;涉及的纠纷性质,既有公司法人之间的医疗器械、钢材焊网、混凝土、装载机的买卖合同纠纷,也有自然人之间的合伙租赁场地经营纠纷,先行判决金额达2300多万元。

  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当前广州商事纠纷大幅增加。据统计,今年1月至5月,广州中院新收商事案件1812件,同比增长了31.49%(去年同期收案1378件),其中3月份新收案件62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21.20%。

  广州中院针对疑难案件和当事人诉讼有多个诉讼请求,在一部分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及时先行判决,防止诉讼拖延,提高诉讼效率,保障当事人及时获得判决,促进胜诉方快速回笼资金,加速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确保市场主体平稳运行。

  与此同时,由于二审的先行判决是一个终审判决,要求在先的判决内容不能与后续的判决发生矛盾及脱节,因此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官不仅要在做出先行判决之前必须非常谨慎,还要对后续的判决要有一定的预判性。

  下一步,广州中院将全面梳理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案件,视个案情况选择适用先行判决,同时与执行部门建立先行判决配套执行衔接机制,确保企业权益及时兑现,全力保障市场主体平稳运行,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广州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