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太原5月22日消息(记者李楠)记者从山西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山西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下一步将继续统筹资金,加大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的扶持,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打造成农民脱贫致富和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

  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同志张和平介绍,近年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支持,陆续下发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对于投资额在8000万元以上、年接待游客3万人次的国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按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对待,享受贴息支持,项目纳入山西省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指导目录予以支持;将现有的农业产业化项目、美丽宜居示范村、“菜篮子”工程等惠农项目资金向休闲农业倾斜;将休闲农业项目贷款列入农业产业化项目贴息范围,通过奖补和贴息,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等各类主体投资休闲农业。

  在资金支持方面,2018年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山西省2018年农村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新农发〔2018〕12号),在全省1市(晋城市)10县(太原市晋源区、大同市云冈区、右玉县、定襄县、盂县、左权县、方山县、壶关县、襄汾县、芮城县)开展农村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建设,补助资金6000万。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家乐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支持打造一批田园观光、采摘、垂钓等城郊休闲农业园区,引导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参与农业科普和农事体验;支持发展一批中医保健、功能食品、康复疗养、避暑养生、森林康养等休闲旅游、康体健身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农村传统文化保护,支持开发农业文化遗产等。

  在项目支持方面,山西省农业农村厅从2015年起连续多年每年拿出500——1000万元资金,对休闲农业示范县、示范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农家乐、采摘园等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区域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规划、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文化挖掘、宣传推广、营销策划、农事节庆活动等;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创意农产品开发、特色农产品展卖、品牌培育等;农家乐提升改造住宿、卫浴、洗涤烘干设施、餐饮和整体环境等接待设施,引导经营户和农民提高接待品质与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