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杭州5月14日消息(李佳 曹文君)14日下午,浙江举行第四十七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李洁介绍,疫情期间浙江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困难群众探访摸排,特别是重病重残人员、不能返岗人员、失业人员及农副产品滞销家庭等群体的探访摸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全省新增特困人员603人,低保10070人,低边3125人。

  此外,还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找到工作,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失业家庭和人员,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实物和转介服务等形式给予救助。全省临时救助8583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289万元。另外,提高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今年以来,温州、绍兴、金华、舟山、台州等5个市新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全省低保最低月标准为725元,全省人均月低保标准836元,居全国省、自治区第一。

  此外,浙江及时发放价格补贴。根据国务院新要求,按提高1倍的标准为全省85.8万名困难群众发放了3月份价格补贴,共1.8亿元,人均月补贴210元。同时,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对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经省政府同意,浙江省民政厅发动省级各单位响应省慈善联合总会发起的“暖心行动——慈善一日捐”活动,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前提下,鼓励企业捐出一天的利润,机关事业单位捐赠节约的一笔开支,个人捐出一天的收入。

  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设立专项基金,重点用于救助三类人群:一是因患新冠肺炎生活困难的群众和因患新冠肺炎去世的群众家属;二是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生活无着落、失业、失学等困难群众;三是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农村“三留守”人员等特殊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