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乌鲁木齐5月9日消息(记者吴卓胜 通讯员董智勇 丁晓丹)为应对疫情的影响,新疆实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截至5月2日,已为1441名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315.35万元。

  和田市民阿吉古丽·阿布都力米来到和田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服务大厅咨询并办理了领取失业补助金事宜。阿吉古丽·阿布都力米告诉记者,今年1月,她因身体原因辞去了原先的工作,一直在家休养,不久前社保局通知她可以领取一笔失业补助金:“国家的政策特别好,我拿了4个月的补助金,总共3122块钱。这个补助金对我的生活有很大的帮助,我现在的身体慢慢地好起来了,接下来我继续找工作,凭我的双手挣钱。”

  今年,新疆出台新政策:1月至12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最长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和田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杨晓兰说:“在接到今年失业补助金政策以后,我们积极组织相关人员,通过系统查阅出符合条件的人,并逐一进行核对,对符合条件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我们会及时足额地发放到位,确保失业人员在过渡期能够得到生活的保障。”

  除此之外,新疆还提高了失业保险金标准。2019年1月1日起,新疆将南疆四地州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为应对疫情的影响,今年1月1日起,全疆其它地州失业保险金标准也都提高到了最低工资标准的90%。调整后,人均增加92元,最高1297元,最低973元。同时,还延长了大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可以将失业保险金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

  截至4月30日,新疆共为2.72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9719.67万元。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处长闫科明说:“下一步,我区将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失业人员及时得到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