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全面开展排水单元达标建设工作(央广网发 通讯员供图)

  央广网广州4月3日消息(记者郑澍 通讯员赵雪峰)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排水单元达标建设工作的通告》(下称《通告》)正式印发施行,有效期五年。

  《通告》适用于该市行政区域内排水单元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所称的排水单元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住宅类、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类、部队类、工业类、商业类、村居类等。

  《通告》明确,该市行政区实行雨污分流,市水务局负责统筹全市排水单元达标建设工作,并对各区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各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辖区内排水单元达标建设工作。

  对未按照排水单元达标建设工作要求及时限完成改造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广州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通告》提出,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对排水设施进行维修、管养,保障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并配合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专门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通告》还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排水单元达标建设工作,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受其委托的相关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