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福州4月2日消息(记者万存灵)福建省加快落实社保费减免政策,截至3月25日,全省共确定大型企业及其分支机构3819户,中小微型企业(含有雇工个体工商户)约64.96万户,已落实社保费抵减及退费超17.01亿元。

  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福建省实施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顶格落实减免政策,最大范围、最大幅度、最长期限来减轻福建省企业缴费负担。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另外,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还允许其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据测算,此次全省预计将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缴费130亿元,减免的主要是中小微企业的缴费,约占减免总额90%。福建省财政厅按照“应退尽退”要求,在无需参保单位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的前提下,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的退费申请,拨付13.36亿元,用于落实2月份企业已缴社保费的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