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银川3月31日消息(记者徐升 通讯员吴奎)近日,宁夏法院集中开展消化旧存案件专项行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在全区法院集中开展消化旧存案件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6月底将2019年旧存案件全部审结,为疫情防控结束后可能出现案件大幅增长做好应对准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宁夏高院高度重视案件收结案均衡度,针对2019年旧存案件同比增长,2020年一季度结案数同比下降,出现“旧存未得到及时结案,新收案件堆积”的问题,高院及时研究制定了消化旧存案件专项行动方案。此次专项行动自2020年3月份至6月底共计4个月,明确要求全区法院在2020年3月底审结旧存案件的60%,4月底审结旧存案件的90%,5月底审结旧存案件的95%,6月底审结2019年全部旧存案件。

  专项行动要求,全区法院要成立“一把手”负责的消化旧存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各级法院必须建立详实的旧存案件台账,逐案制定方案,采取日通报、周总结、销号报结方式,对部门和法官清理积案的数量、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要严把案件质量关,加强对办理案件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加快审判执行进度,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实现审判执行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