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深圳3月27日消息(记者杨振)《深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昨日向社会公布,2019年,深圳665.15万职工缴存公积金717.88亿元,提取公积金461.28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43.39亿元、支持职工购房413.71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35.41%、35.59%,为5.14万家庭节约购房利息支出105.83亿元。

  2019年,深圳256.8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61.28亿元,同比增长13.90%。提取金额中,89.31%的资金用于住房消费,其中支持职工租房资金167.94亿元,占比达36.41%,同比增长21.34%,进一步加大了对住房租赁市场的支持力度,更好地保障了职工在深安居。

  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模式为全国同行业内最宽松的提取模式之一。目前,职工每月可通过该中心网站在线办理平台、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城市服务、i深圳App、12329客服热线或银行自助终端等六大自助渠道提取65%的月缴存额用于租房,全程在线办理,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2019年,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条件和材料等。其中,将购房提取的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间隔由2年以内改为3年以内,进一步放宽提取时间限制。2019年,深圳职工提取55.6亿元用于购房相关消费,同比增长10.66%。需要提醒的是,为限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或其他投机行为,对职工房产权属证书上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其他权利人的,不予办理购房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