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乌鲁木齐3月25日消息(记者张孝成)为促进市场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加快恢复新疆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新疆统计局3月25日公布了新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

  新疆发改委主任、统计局局长许斌介绍,国务院启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新疆2.3万名基层普查人员利用四个月时间对全疆二、三产业情况进行了细致普查。普查人员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摸清了新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各项数据能够真实反映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据了解,截止2018年末,新疆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4.34万个,比2013年末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增加10.8万个,增长79.8%;产业活动单位29.18万个,增加9.95万个,增长51.7%;个体经营户89.68万个。

  按行业划分,新疆法人单位数量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6.58万个,占2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91万个,占16.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42万个,占10.0%。

  按地域分,北疆地区拥有法人单位15.96万个,占全区法人单位65.6%;南疆地区8.38万个,占34.4%。

  新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截止2018年末,全疆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35.78万人,比2013年减少1.32万人,下降1%;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329.7万人,增加25.70万人,增长8.5%。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57.43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7.28万人,增长4.9%。

  从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情况看,2018年末,全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11.95万亿元,负债4.90万亿元。从营业收入看,2018年,全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3.37万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42.4%,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57.6%。

  普查显示,2018年末,新疆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制造业的企业数量增长明显,但是总体数量占比依然偏低;研发投入五年增长7倍,但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仅为1.6%。

  许斌表示,新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摸清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获得了极其丰富详实的数据。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用好这些普查数据,推进数据开放共享,确保普查成果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