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福州3月25日消息(记者万存灵)福州市从本月20日起至6月20日开展住宅小区群租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目前《福州市五城区群租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已正式印发。

  《方案》提出,在接到群组房线索3个工作日内,属地街镇需负责召集辖区内派出所、房管、城管、应急管理(消防)、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深入现场排查核实,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如现场排查核实认定为群租房的,将当场向业主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存在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隐患且难以立即排除的即同时停水停电,当日内上报区专项领导小组,按“一户一档”原则建档造册。

  《方案》规定,经现场排查核实认定为群租房后,房屋产权人、转租人、承租人须按照规定时限无条件整改到位。其中,自收到《限期整改通知书》起5日内,承租人员须全部清退搬离并封房。自收到《限期整改通知书》起15日内,由房屋产权人负责自行拆除恢复原状,消除安全隐患。

  此外,自行整改完成后,房屋产权人应向属地街镇申请核实,街镇于3个工作日内召集相关单位现场核实,整改到位后予以解除相关处罚措施。

  针对涉及群租行为的相关企业,《方案》规定对为群租房租赁提供居间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履行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由房管部门依法予以相应行政处罚,并报市发改委(信用办),列入企业信用“黑名单”;对实施违规装修的装修企业依法由建设部门予以相应行政处罚,并报市发改委(信用办),列入企业信用“黑名单”。

  对限期内搬离的租户,《方案》也提出保障措施。按照规定期限搬离的群租房承租户,属地街镇、社区以及房管部门可应主动帮助引导其对接福州住房保障体系。符合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帮助指导办理申请程序并对接市国房中心优先安排;对适合承租社会化租赁住房的,帮助通过福州市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对接社会化租赁住房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