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3月10日消息(记者吴善阳 林馥榆)目前,职工医保费减半征收受到关注,有市民担心会影响医保待遇。对此,上海市医保局副局长张超表示,上海市职工医保制度运行多年,总体基金收支情况良好,即使推出减征措施,经过医保局认真测算评估,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会受到影响。

  从参保人员角度来看,上海市统筹兼顾了企业扶助政策和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要求。支持企业抗疫情、稳发展的同时,也要服务疫情防控和日常医疗保障,确保所有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不降低。

  从医保基金角度来看,我们统筹兼顾了疫情防控阶段性要求和医疗保障可持续发展。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既要帮助企业克服阶段性困难,又要确保医保基金对于基本医疗服务的持续稳定投入。阶段性减征降费不会影响本市医保基金健康稳定运行的基本态势。

  从企业角度来看,既按照国家规定的减征最长时限,于2—6月执行减半征收,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于7—12月继续实施职工医保阶段性降费政策。同时,本市医保、财政、社保密切协同,优化经办流程,医保、养老、失业、工伤相关政策举措将一并操作落实,尽可能方便企业办理。

  日前,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明确2月份已征收社保费的地区,要重新核定参保单位应缴额,优先选择直接退费,上海是否存在2月份社保费退还问题?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费予清表示,上海市社保费征缴实行的是“当月申报,次月缴费”,单位2月份应缴纳的社保费将在3月份进行申报缴纳,因此不存在退还2月份社保费的问题。本市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政策刚刚出台,企业划型工作将有序开展,社保信息系统也将抓紧调整完善。

  为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上海市社保中心已采取措施,在相关配套工作完成以前,暂缓企业社保费的申报缴纳工作等相关配套工作完成以后,再办理企业非减免部分的申报缴纳,最大程度方便企业。我们也再次提醒各参保单位知晓,留心关注后续公告、通知,待本市企业社保费申报缴纳工作恢复后,我们会及时发布通知,请相关单位按规定及时申报并足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