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沙3月6日消息(记者邓文辉 尧遥)记者从3月5日召开的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湖南在所有贫困县脱贫摘帽后,民政部门将继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落实重点民生实事,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2020年,湖南全省各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4000元/年,比2019年提高了300元。

  湖南省民政厅副厅长陈慈英介绍,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湖南民政系统紧紧围绕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做实做细兜底保障工作。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制定贫困家庭中重残重病人员以单人户纳入低保、支出型贫困家庭收入扣减、低保渐退机制等低保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保障。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连续三年纳入省重点民生实事,2019年两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要求不低于3700元∕年,所有县市区均超过了国家贫困人口脱贫考核标准,整体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问题。加强精准救助,出台《湖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办法》,加强信息核对机制和平台建设,开展工作试点,推进精准社会救助,做到新申请救助对象100%信息化核对,在保对象信息化核对达到70%以上。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全面推动形成“五级书记共抓专项治理”的强大合力,重点解决“漏保”“错保”等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陈慈英表示,下一步,湖南将紧盯在保对象、贫困监测对象、边缘困难群体、突发临时困难群体等四类重点对象,联合扶贫等部门通过线上信息比对与线下入户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全面落实贫困家庭中重残重病人员以单人户纳入低保、支出型贫困家庭收入扣减、低保渐退机制等低保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继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2020年,全省各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400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相应提高,已达到或高于全省平均标准的地区,应当确保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和月人均救助水平只升不降。

  加强关爱帮扶。全面落实《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救助帮扶长效机制的通知》(湘民发〔2020〕3号)文件精神,明确帮扶内容、帮扶措施和帮扶责任人。实行一户一档、一户一策,充分发挥村支两委作用,发动村支两委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开展日常生活帮扶。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慈善公益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爱心人士与兜底保障对象结对帮扶。大力提倡邻里互助,形成良好的乡村风气,帮助解决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日常生活照料问题。

  进一步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核对平台系统,打通信息壁垒,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实现部省市县四级互通、人车房款四位一体的居民经济状况信息大数据归总和运用,及时对困难人员和家庭开展经济状况核查比对,做到社会救助“凡进必核”和“动态管理”两个100%信息化核对,确保精准识别、精准救助、动态管理。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全面开展排查,及时掌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情况,简化低保、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手续,将受疫情影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低保和临时救助范围。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一老一小”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关爱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