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3月2日消息(记者韩民权)记者2日下午从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2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列入今年四川省重点项目名单,并3月10日前复工开工的项目,经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认定后,可获得由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给予的50万元疫情防控专项补助。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胡玉清介绍,省政府《关于分类有序推进全省重点项目复工开工的通知》中就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物资保障、做好返岗人员出行保障、加强政策激励、强化组织协调等7个方面做了具体安排。在疫情防控期间,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为承建项目所产生的疫情防控成本可列为工程造价据实计算并予以全额追加。

  在物资保障方面,要求各地加强对建材的价格监督,将重点项目关键原材料、重要设备、生活必需品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

  在用工保障方面,除了刚才说到的外,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还可适当给予补贴,各级人社部门做好重点项目用工保障服务工作。

  在金融服务支持方面,省发改委还组织召开了加强金融服务推动全省重点项目复工开工融资对接电视电话会议,发布241个重点项目的融资需求。会同相关金融机构,组建了覆盖全省的融资综合服务团队。

  同时,加快新开工项目网上审批,做好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工作,强化土地等要素保障,推动尽快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