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合肥2月21日消息(记者梁明星)今天(21日)上午,记者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疫情以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疫情防控中的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截至2月20日,全省法院受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23件26人,审结17件18人。

  在已受理的案件中,妨害公务罪15件16人、诈骗罪6件8人、寻衅滋事罪1件1人、危险驾驶罪1件1人。审结的17件18人中,妨害公务罪11件12人,诈骗罪4件4人,寻衅滋事罪1件1人,危险驾驶罪1件1人,除危险驾驶罪被告人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外,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刑罚,4名诈骗罪被告人还被判处2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罚金。

  安徽省高院副院长张兵表示,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目前安徽省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案件,一类是以销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案件。全省法院坚持从严从快的原则,快立快审快判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涉疫诈骗等各类犯罪行为,并依法从重处罚,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严格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分子非监禁刑的适用,已审结的18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加大对犯罪分子的财产处罚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追缴违法所得,坚决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非法获利。而且,已审结的17件案件全部进行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