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2月14日消息(记者贾宜超)2月13日晚,四川省教育厅在其官方微信上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月底前暂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当地政府评估批准确定,做到错区域、错层次、错峰开学。中小学校正式开学前,除初、高中毕业年级外,均不得开展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高度自觉、高度负责,按照“属地管理、科学统筹、一校一策、一班一案”的原则和“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不增加家庭经济负担、不增加教师教学负担”的要求,迅速行动、科学组织、精准施策,合理有效组织与管理好教育教学。

  中小学校正式开学前,除初、高中毕业年级外,均不得开展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学生特点,按照“一班一案”的方式和“内容适量、时长适当”的要求,科学组织在线教育活动,应坚决防止以居家学习完全代替学校正常的课程教学,不得要求学生网络学习“签到打卡”。网上教学要以“德体美劳教育”为主、“智育”为辅,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网上答疑和在线解惑。高校可结合实际,通过调整教学方案、优化教学进程等方式,组织实施教育教学。

  部委属高校和省级部门所属高校、中职学校需同时报主管部门同意。高校开学时间经地方政府评估批准后报教育厅统筹确定。除因特殊原因并报学校批准外,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各类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机构,在中小学未正式开学前,一律不得开展面授教育教学活动。

  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需要,结合开学具体时间节点,做好教师返岗情况研判和调配预案,科学合理、分期分批安排必要的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职工返岗,为开展教育教学做好师资保障准备。疫情防控期间,对开展在线教育的教师所承担工作量要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等方面给予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