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福州2月7日消息(记者张子亚)福州市人社局日前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对湖北等重点疫情地区务工人员实施“留岗留薪”企业予以补助的办法》。

  此次补助主要是针对在福州市登记注册、税务申报和社保缴费的各类企业。同时,补助条件为企业用工中湖北等重点疫情地区人员应是回湖北返乡过年,并因疫情防控需要,企业通知延迟来榕返岗的,企业为湖北等重点疫情地区务工人员“留岗留薪”。补助将根据企业上报排查名册和社保大数据比对符合条件人数,按照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即人均860元)标准核定予以企业一次性补助。

  据了解,此次福州对湖北等重点疫情地区务工人员实施“留岗留薪”企业予以补助预计发放金额800万元,惠及企业600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