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贵阳12月12日消息(记者孟海)贵州省财政厅消息,近日,贵州省下达了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70025万元,用于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本次资金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具体安排情况为:贵阳市13663万元,遵义市14189.09万元,安顺市1517.4万元,六盘水市3271万元,毕节市5681.65万元,铜仁市11042.03万元,黔南州13334.66万元,黔东南州4199.81万元,黔西南州3126.36万元。

  贵州省财政厅和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收到专项资金后,应当实行专项管理,分帐核算,按照规定统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并按照工作(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