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合肥12月10日消息(记者张秋实)日前,合肥市出台加强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的决定,为环巢湖湿地保护立起一道法治屏障,进一步强化环巢湖十大湿地的建设、保护和管理,修复巢湖流域生态、促进绿色发展。

  《决定》明确规定,禁止在湿地保护区内擅自开(围)垦、填埋、取土、放牧、捕捞、引进外来物种、采挖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排放湿地水资源、修建阻水排水设施,禁止擅自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同时,禁止向湿地保护区域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或者排放未达标的废水;禁止破坏野生动植物繁殖区、迁徙地和鱼类洄游通道;禁止毒杀、电杀或者擅自猎捕野生动物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决定》明确,合肥市政府将建立健全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和多元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采取生态补水、封育、退耕还湿、植被恢复、保护野生动物、移民搬迁等措施,扩大湿地面积,增强十大湿地生态功能。

  此外,《决定》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做好湿地保护相关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决定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