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合肥12月7日消息(记者张秋实)《安徽省省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9年本)》日前审议通过。经过这次调整,省级政府权责事项只保留1343项,为全国最少。

  据了解,在此前1406项权责事项的基础上,这次权责清单动态调整509项。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调整150项,其中新增“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等权责事项47项,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权责事项54项,合并“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等权责事项48项,下放“高速公路中断交通施工作业审核”1项。

  此外,根据安徽省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等126项权责事项调整变动实施主体(含11项部分调整变动)。规范“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等182项(含规范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实施依据、责任事项等)。此外,“确定轮式自行机械、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考试内容”等51项不再列入权责清单。

  据悉,这份“升级版”权责清单,将更加统一规范,更为简便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