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宁夏12月5日消息(记者许新霞)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1到10月,宁夏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79.3万人,实现工资收入98.66亿元。其中,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1.22万人,实现工资性收入1.34亿元。

  据介绍,今年以来,宁夏通过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支持返乡创业、发放交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助力、购买“铁杆庄稼保”、加强闽宁对口劳务协作等措施,出台了多项就业创业政策,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纳入效能考核指标体系,转移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同时,宁夏继续加大闽宁劳务协作力度,将赴闽就业的农村贫困劳动力纳入福建省就业困难人员对象范围,对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1500元的交通生活补助,对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不超过6个月、每月2000元的跨省就业奖励补助,对用工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人数分别给予每人1000元和每人4000元的补助,极大调动了宁夏农村贫困劳动力赴闽就业积极性。今年前10月,宁夏共组织农村劳动力到福建转移就业399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367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73.4%。截止目前,宁夏在福州、莆田、厦门、闽侯等地设立劳务工作站已达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