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蓥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

  央广网成都12月5日消息(记者刘涛)四川华蓥市公安局4日晚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杜某被华蓥警方错录犯罪记录”的事件,该局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展开调查。目前,5名相关责任人被停职,其中2人被移交纪委监委处理,3人接受组织处理。

  通报称,经查,2012年7月27日,该局经侦大队办案人员由于工作失误导致信息录入错误。目前,该局已对时任经侦大队长韩某某、主办民警邓某某停止执行职务,并移交华蓥市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通报称,杜某错误信息未及时更正的问题,系该局经侦大队长魏某、办公室主任蒲某某以及明月派出所负责人罗某三人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工作效率低下所致。目前,魏某、蒲某某、罗某已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处理。

  该通报表示,11月25日,该局委派常务副局长当面向杜某妻子余某某及亲属等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