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沈阳12月4日消息(记者徐志强)按照辽宁省委省政府“发展环境最优省”和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争先锋、打头阵、当排头”的总体工作部署,辽宁省公安厅紧紧围绕“程序最简、距离最近、时限最短、体验最优”的工作目标,积极拓思路、畅渠道、想办法,再度压缩全省居民身份证制发周期,更大程度的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振兴发展中体现出“便民、惠民、利民”的实际举措。

  经过前期的准备和试点运行,以全国一流省份的标准站位,圆满完成辽宁省内居民身份证制证周期压缩工作,同时,辽宁省公安厅积极协调邮寄速递部门,上门承揽业务,最大程度的压缩寄递时限,确保证件第一时间安全平稳递达百姓手中。这次制证提速,既是辽宁公安优化服务、惠民为民的实事,也为辽宁大地筑巢引凤、招贤纳士提供最有力、最实际、最贴心的服务。即从2019年12月1日开始,辽宁省居民身份证制发周期缩短为:邮政速递证由原来9个工作日压缩为省内市、县城区范围内7个工作日、农村及其它偏远地区9个工作日投递到办证群众手中;普通邮寄证17个工作日邮寄到受理地公安机关的办证大厅或派出所,申领人携带领取凭证自行前往领取证件。相比以往,由2004年1月施行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60日,到2010年调整制发周期为25个工作日、交通不便地区为35个工作日;再到2012年制发周期改为“速递证”15个工作日、普通证件25个工作日;又到如今最短7个工作日,这已经是辽宁省第四次调整居民身份证制发周期。此次居民身份证制发周期的再一次压缩,将使我省制发周期在全国各省中保持领先位置。

  同时,全省居民居住证推行邮政速递业务,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沈阳市公安局、大连市公安局3个制证中心也将进一步压缩制证时限。邮政速递寄达地址为省内市、县城区范围内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投递到申领人手中;寄达地址为省内农村及偏远地区的,自受理之日起9个工作日投递到申领人手中;普通邮寄证自受理之日起17个工作日后,由申领人自行到受理派出所现场领取。

  需要说明的是:此次压缩制发周期不包括全国跨省、省内跨市、县(区)居民身份证的异地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