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天津11月27日消息(记者贾立梁)日前,天津市人社局印发通知,对天津市6个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经费发放申报流程和要件进行了调整,减少6个申报要件及流程,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效能。

  精简要件和流程的6个项目分别是: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资助经费发放、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资助经费发放、天津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资助经费发放、天津市资助选派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资助经费发放、博士(后)来(留)津专项资助经费发放、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津贴及证书发放等。上述6个资助项目经费发放时,取消了用人单位报送资助经费请款函的流程和要件,根据市人才基金资助项目审批意见在5日内直接拨款。

  下一步,天津市人社局将继续深入窗口一线,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和要件,切实解决好服务人才的“最后一公里”难题,不断增强广大人才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