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11月23日消息(记者雷恺) 记者从11月22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今冬明春陕西省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陕西全力确保困难群众困有所济、病有所医、衣食无忧、顺利越冬。目前,已累计下拨中央和陕西省民政事业经费94.5亿元,实施民政项目2732个。

  陕西省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实施“渐退帮扶”“分类施保”政策。2019年以来,陕西省累计下拨中央和陕西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8亿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7.15万户107.86万人;保障未脱贫建档立卡低保对象14.06万户34.65万人、未脱贫建档立卡特困人员10.26万人。

  同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推动全省1312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将所有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个人全部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累计发放资金4.15亿元,实施临时救助45.7万人次;安排资金1.08亿元,向所有的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按照30元/人的标准发放3个月的价格临时补贴;安排资金3.91亿元,向所有的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发放取暖补贴。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动员232家省级社会组织组建12个扶贫合力团,助力11个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4亿元;引导8058家社会组织累计投入资金42.26亿元,帮扶困难群众53万余户;动员各级慈善组织募集慈善款物5.63亿元,面向困难群众开展精准帮扶。

  加强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下拨中央和陕西省资金2.6亿元,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并在全国最先将儿童福利政策普惠到成年孤儿,帮助940名孤儿圆了大学梦。

  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截至目前,共救助各类求助人员4359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