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春11月12日消息(记者苑竞玮 )为了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科学防灾减灾救灾,减少灾害损失。今年9月,《吉林省关于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的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实施。

  吉林作为灾害多发省份,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发生频率高,不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而且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产生一定的影响。针对吉林省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业务主要涉及的气象、水旱、地震、地质、森林草原火灾和农作物病虫害六大类自然灾害,业务数据涉及自然资源、水利、林草、气象、地震、农业农村等众多部门。为了着力解决当前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存在的一些问题,吉林省应急管理厅牵头制定了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实施办法。

  据发布会上介绍,《吉林省关于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的实施办法》主要有四个方面内容,其中最重要的是推动健全自然灾害分类监测体系和分级预警体系。自然灾害监测部门要针对自然灾害种类和特点,完善本部门地面监测站网布局,划分重点监测区域,确定重要监测点,加密监测站点,消除监测盲区,提高监测覆盖率,对自然灾害及其有关要素进行实时监测。应急管理部门要针对多灾并发群发和灾害链情况,在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监测数据的同时,综合采取空天地一体化监测手段,拓宽信息自动化、智能化采集渠道,探索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工作,提升自然灾害立体综合监测能力。在重特大灾害发生前后,协调有关自然灾害监测部门及时派出监测队伍,针对重点区域开展应急加密动态观测,及时为应急决策提供信息支撑。推动提高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产品的时空分辨率和更新频率,综合利用国内外预测预报模型模式,提供更加及时精准的预警预报。按照自然灾害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综合研判结果,开展分级预警。

  与此同时,应急管理部门还将建立重特大灾害应急加密观测机制。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应急管理部门协调有关自然灾害监测部门及时派出专门监测队伍,针对重点区域开展应急加密动态观测,吉林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可配合开展有关工作,及时为应急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