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贵阳11月5日消息(记者王珩)今年4月8日至5月8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对贵州开展督导,并于5月24日反馈了督导情况。

  督导之后,抓好整改是关键。针对中央督导组督导反馈指出的问题,贵州省纪委监委认真梳理细化分解了13条整改任务,先后印发3份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省纪委监委切实加强统筹调度,建立“三类问题”查办情况“周报”“零报告”制度,督促指导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线索核查和审查力度,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市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同时,严格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贵州省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大对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截至目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三类问题”共立案842件996人,党纪政务处分479人,组织处理236人。中央督导结束后,新增立案381件432人,新增立案审查调查地厅级干部9人,县处级干部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