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合肥10月29日消息(记者梁明星)献血者“一次献血、终身免费用血”;未经批准拆除、迁移献血屋的将被处罚……《合肥市献血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在献血屋建设、采供血、激励、应急保障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

  此次实施的《条例》共三十二条,内容涵盖献血宣传、组织动员、献血屋建设、采供血、激励、应急保障等方面。

  其中,在激励措施方面,《条例》对无偿献血个人作出了奖励规定。《条例》明确血站可以给献血者适当补贴。同时,明确“一次献血、终身免费用血”,献全血、血小板或者造血干细胞一次以上的献血者,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享受优惠。此外,对多次献血或者荣获国家献血荣誉奖励的人员给予奖励。 

  献血屋的建设是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为做好献血屋规划设置和管理工作,《条例》做出了明确规定。明确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献血屋设置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此外,《条例》对献血屋数量和技术标准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四个城区应当建设两个以上献血屋,其他县(市)和市四大开发区各建设一个以上献血屋;同时明确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拆除、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