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天津10月24日消息(记者夏震宇 通讯员吴玉萍)10月22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河东法院、红桥法院、宝坻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日对9起涉黑涉恶案件110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的有关情况及天津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日前,天津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3件497人,其中337人被判处没收财产或罚金刑,4人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此同时,天津高院还组织专门力量对“打财断血”进行调研,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机关联合会签下发关于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工作的相关意见,进一步规范打财断血工作。此次集中宣判的涉黑涉恶案件,罪名涉及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刑期从八年八个月至七个月不等,109名被告人被并处罚金,形成了对犯罪的强大震慑,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

  下一步,天津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精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工作部署和天津市委工作要求,以中央督导“回头看”为契机,持续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