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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落户对象 重庆将国企员工纳入户口迁移政策

2019-08-21 14:1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重庆8月21日消息(记者陈鹏)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获悉,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重庆市公安局近日发布实施《重庆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办理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户口迁移的通知》,在原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户口迁移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申请落户对象、优化了办事流程,将国企职工纳入该户口迁移范围,最大限度释放公安改革红利,方便了人民群众。

  《通知》明确,录用、调任、转任公务员以及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调动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据介绍,对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录用、调任、转任、聘用、调动申请迁移户口,重庆市公安局在政策调整过程中,秉承人性化服务理念,以方便群众办事快捷高效为目标,从群众需求和警方服务两方面着手,对选择落户地、申办手续、审批流程三方面做了优化。

  自愿选择落户地。《通知》明确,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自愿选择城镇地区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县(自治县)社会人才集体户之一地点落户。

  精简了申请手续。《通知》不再要求户口迁移人员提供“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仅需出示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县级以上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户口簿即可。年满16周岁迁移人员需出示身份证,在合法稳定住所入户,需出示合法产权手续。

  缩短了办事时限。《通知》将“市内跨区县迁移户口需经派出所、区县局审批”修改为“只要符合规定、材料齐全,当场即可办结”,比以前需要25个工作日大大缩短了办理户口的时限。

  此外,为了方便人才落户,《通知》明确了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还可以按重庆市人才户口迁移政策规定落户。

编辑: 郑皓月

扩大落户对象 重庆将国企员工纳入户口迁移政策

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获悉,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重庆市公安局近日发布实施《重庆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办理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户口迁移的通知》,在原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户口迁移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申请落户对象、优化了办事流程,将国企职工纳入该户口迁移范围,最大限度释放公安改革红利,方便了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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