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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确定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 13个区按150%征收

2019-07-25 13:5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成都7月25日消息(记者刘涛)今天(25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四川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确定了四川省183个县(市、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和13个人均耕地面积低于零点五亩的区按适用税额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征收。《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耕地占用税法授权,各省级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平均税额水平基础上提出各县级行政区域具体适用税额建议,以及人均耕地低于零点五亩的地区的加征比例,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四川省对上述事项进行明确,是贯彻落实耕地占用税法的法定要求。

  由于四川省此前允许以乡为单位确定税额,目前全省有128个县(市、区)存在多档税额。《决定》严格落实耕地占用税法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制定税额的要求,实现一个县(市、区)对应一个税额,在税额分布上呈现全省总体协调、区域有序衔接、市县平滑过渡的格局。

  拟实施的四川省适用税额平均水平较现行水平适当提高,与四川省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有利于充分发挥耕地占用税的调节调控作用,促进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

编辑: 郑皓月

四川省确定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 13个区按150%征收

今天(25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四川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确定了四川省183个县(市、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和13个人均耕地面积低于零点五亩的区按适用税额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征收。《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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