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019-07-01 15:4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昆明7月1日消息(记者李健飞)按照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制定了一个“实施方案”,建立一个“领导小组”,配套实施“三个办法”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其中,《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云政办函〔2016〕215号,以下简称《审核办法》)已于2016年12月制定出台。今年又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和《公示办法》、《记录办法》。

  记者了解到,《公示办法》出台后,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须依据公示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应当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明确公示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

  而《记录办法》则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主体、原则、内容、方式和管理、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原则性规定。记录办法出台后,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据记录办法,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执法类别,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归档、使用等规范化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该办法提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本办法进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当事人及其他现场有关人员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阻挠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人员进行音像记录,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审核办法》也进一步明确了法制审核主体,配置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不足1人的至少按照1人配置,探索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编辑: 郑皓月

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按照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制定了一个“实施方案”,建立一个“领导小组”,配套实施“三个办法”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