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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颁布首部促进乡村治理单行条例

2019-04-16 09:0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乌鲁木齐4月16日消息(记者张孝成 昌吉台朱丽君)新疆颁布首部促进乡村依法治理工作单行条例。这是记者15日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今年1月10日,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昌吉回族自治州乡村治理促进条例(试行)》。3月28日,新疆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迄今新疆首部关于促进乡村依法治理的单行条例。

  这一条例分总则、和谐稳定、乡风文明、人居环境、治理保障等七部分、五十条。《条例》明确了昌吉州促进乡村治理宗旨和依据、适用范围、治理方式和目标、体制机制和职责等,重点确定了昌吉州乡村治理以村民为主体,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促进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实现乡村和谐稳定、乡风文明、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的目标;明确了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强化乡镇和村民委员会责任、激发村民内生动力和进取能力的体制机制。

  《条例》从乡村规划的参与和实施、乡村建设、卫生厕所、生活垃圾、环境卫生、污水处理、村容村貌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参与《条例》第四章人居环境章节起草的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刘琦介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人居环境章节的起草,旨在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我州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宜居乡村,增强老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同时为今年开展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法治保障。”

  《条例》明确,要完善乡镇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村警务室建设,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对此,昌吉州司法局党组书记刘中强表示:“这部《条例》的实施,核心的问题就是让村民遇事能找到法,我们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全覆盖,恰好就解决了这一问题。通过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全覆盖,推动基层治理法知化的水平不断得以提高。”

  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勇认为,《条例》是全疆在实施乡村振兴方面制定的首部单行条例,有针对性地解决了昌吉州当前乡村治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充分彰显了立法对乡村治理的保障和推动作用。“通过立法规范和强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让乡村治理的问题通过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路径得到切实解决,深入持久的推进自治州乡村振兴。”

编辑: 郑皓月

新疆颁布首部促进乡村治理单行条例

新疆颁布首部促进乡村依法治理工作单行条例。这是记者15日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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