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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医疗机构失信将纳入“黑名单”

2019-04-04 15:3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长春4月4日消息(记者于中涛)近日,吉林省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制度的实施意见》。医疗机构失信将纳入“黑名单”,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当前,由于监督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约束惩戒力较弱,造成市场主体违法成本较低,加之监管手段落后,监管力量不足和联合惩戒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医疗卫生行业相继出现一些违规、违法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据了解,与原有的卫生监督制度相比,发布的《实施意见》主要有三个转变。

  “一是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涉及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各类行业形态以及医疗服务的各个环节,如对临床用药和大型设备使用的监控、药品耗材采购、医保资金使用监管等。而且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各类所有制、各类投资主体均由属地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管理部门等监管。”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张力说。

  另外,按照《意见》要求,医疗卫生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信用不良记录较多,进入“黑名单”的机构,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张力说:“特别是这次创新性的引入行业信用机制,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监管。建立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编辑: 胡莹莹

吉林医疗机构失信将纳入“黑名单”

近日,吉林省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制度的实施意见》。医疗机构失信将纳入“黑名单”,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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