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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各级监管部门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21168件

2019-03-16 09:4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西安3月16日消息(记者雷恺 通讯员张伟峰 王斌)记者从陕西省药监局了解到,2018年,陕西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机构共接收相关信息21168件,同比下降8.6%,陕西省食药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

  陕西省药品监管局投诉举报工作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陕西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接收食药领域相关投诉举报信息(包含投诉举报、咨询、意见建议)21168件。从信息接收渠道来看,电话投诉13964件,仍然是主要投诉方式,占总投诉举报量的66.0%,其次为网络投诉3031件,占到总数14.3%,而上门走访反映最少,仅为499件(占2.4%)。

  从投诉举报信息从地区分布情况来看,接收最多的地区是西安市(9364件),宝鸡、榆林、咸阳、安康四市接收量超过了1000件,而商洛、杨凌、韩城、铜川和西咸新区接收量都不到500件。

  从接收到的投诉举报信息品种来看,普通食品有17798件,占84.1%,药品、特殊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分别占8.3%、3.7%、2.4%、1.3%、0.3%。2018年较2017年除化妆品外,其余的普通食品、特殊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投诉举报信息总量均有所下降。其中,保健用品投诉举报量较去年同期下降最多,达到54.4%,其次分别为医疗器械(下降45.3%)、特殊食品(下降38%)、药品(下降23.8%)和食品(下降3.7%)。

  从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来看,反映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流通环节,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销售不符合法定标准的药品、违法广告、经营不合格医疗器械或无合格证明的医疗器械、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化妆品等;而反映食品方面问题主要集中在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等方面,多为反映企业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餐饮服务加工场所环境差、食品中混有异物等。从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来看,随着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各级监管部门力度不断加大,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人人共治人人共享食药安全的氛围不断增强,共同推动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陕西省药品监管局投诉举报工作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为做好药品投诉举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新的“大市场—专药品”的监管体制下,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创新投诉举报方式方法,拓宽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提高处置效率,使投诉举报工作成为反映违法行为、发现案源线索和维护群众用药安全的有力抓手,为进一步提升全省药品监管水平、净化和规范药品领域行业秩序,确保百姓用药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陕西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药品、医疗器械或化妆品时,应当选择正规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并认真查看包装标签,索要和留存购买票据、凭证。若发现药品领域相关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时,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12315或向当地市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编辑: 郑皓月

陕西各级监管部门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21168件

记者从陕西省药监局了解到,2018年,陕西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机构共接收相关信息21168件,同比下降8.6%,陕西省食药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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