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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警方推出17项便民举措 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

2018-12-04 10:5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重庆12月4日消息(记者陈鹏)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获悉,按照公安部关于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6项措施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紧密结合重庆实际,细化推出17项便民服务类改革措施,进一步简化程序、压缩时间、便民利民。

  去年以来,重庆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先后出台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和“新10条”、服务学校29条、服务旅游发展23条等一系列民生警务举措。此次按照公安部关于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6项措施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紧密结合重庆实际,再出服务民生务实举措,细化推出17项便民服务类改革措施:

  在涉及简化企业开办程序、压缩开办时间方面推出7项措施,实现“承诺即办理,不跑路备案,单点登录、全网通办”。

  例如,申请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制。只要企业申请人书面承诺其符合行业审批条件并能按期提交材料,即可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机关在事中和事后加强监管,如申请人违背承诺,将录入诚信档案,以后同一行政审批申请将不再适用承诺式审批。

  在减轻企业经济负担方面推出1项措施,全面停止收取刻章企业入网费、服务费等不合理收费,严禁强制换章、垄断经营,严禁增加企业负担。

  在减免企业办事证明材料方面推出3项措施, 企业申请办理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不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企业申请办理保安服务许可证,不再需要提供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5年以上行政或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验证明,以及无被刑事处罚、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证明;企业申请办理保安培训许可证,不再需要提供申请人、投资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及师资人员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及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工作经历证明。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不再需要提供金融监管机构的批准文件、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和安全技术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房产租赁或者产权合同复印件和租赁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复印件。

  在建立企业内部安全随访制方面推出1项措施:公安机关选派民警担任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联络员”,帮助企业发现整改治安隐患、完善安全保卫制度,指导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治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将随访制度纳入单位内部防控建设量化评估工作进行考核。既“主动”监督企业落实制度机制建设,又“被动”根据企业需求提供安保定制服务,警企携手维护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在办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便民服务方面推出3项措施,为急需用证的中高考考生、各类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开设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绿色通道”,本市户籍的办理居民身份证5个工作日可领取,外省市户籍的积极协调其户籍地及时审核签发;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派出所可当场发放居住证。居民身份证相片可“多拍优选”,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开通居民身份证换证提醒服务,证件有效期满前3个月,公安机关将通过微信、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提醒群众及时换领新证。

  在优化户政管理服务方面推出2项措施,完善单位和社区集体户制度,凡依法设立、有合法稳定的住所、落实了户口协管员的单位,可自愿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口,并发给集体户落户人员《居民户口簿》。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户政服务”, 在已经开通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在线咨询、公安新媒体互动咨询、智能语音电话咨询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渠道、网上业务受理范围,将群众日常申报较多的国内出生入户、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在线申报等8项户政业务纳入重庆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重庆公安”运行,切实提升办事效率。

编辑: 郑睿

重庆警方推出17项便民举措 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

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获悉,按照公安部关于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6项措施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紧密结合重庆实际,细化推出17项便民服务类改革措施,进一步简化程序、压缩时间、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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