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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从项目式运作到制度化保障

2018-11-07 09:4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西宁11月7日消息(记者张雷 青海日报记者董慧)青海省政府近日印发《青海省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进行了制度性安排,标志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从项目式运作到制度化保障的转变,对推动残疾儿童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创造高品质生活方面将起到重要作用。

  《实施意见》规定,救助对象在国家规定的为符合条件的0-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的基础上,扩大范围到对7-17周岁持残疾人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救助内容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矫治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

  《实施意见》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服务,努力实现残疾儿童及其监护人“最多跑一次”“一站式结算”,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救助工作按照申请——审核——救助——结算——信息录入的流程进行。明确了加强资金保障、加强机构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加强综合监管、落实部门职责、加强宣传动员等六项保障措施。

编辑: 杜静

青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从项目式运作到制度化保障

青海省政府近日印发《青海省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进行了制度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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