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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检察院召开“撤销监护权后未成年人抚养问题研讨会”

2018-09-16 14:2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上海9月16日消息(记者周洪)撤销监护权后未成年人抚养问题如何解决?日前,“监护困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撤销监护权后未成年人抚养问题研讨会”在上海普陀区检察院召开。来自检察系统、市妇联、民政系统、普陀区法院、普陀区团区委的有关领导,和医疗系统代表、律师代表以及法学专家学者,就监护困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现状、撤销监护权后续抚养问题等开展研讨。与会人士普遍认为,国家监护追偿近亲属扶养费的意义重大,能够实现最大的利益保护,最强烈的社会警示。

  所谓的监护困境未成年人,是因监护缺失、监护不当而陷入困境的儿童,包括被父母遗弃、被监护人放任不管、被不法侵害的儿童。2015年3月出生第二天的甜甜(化名)因查出可能遗留残疾,被其父母遗弃在儿童医院长达两年多。2017年6月普陀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检察官向公安机关提供其父母遗弃犯罪案件线索,甜甜的母亲陈某被抓获。经查陈某及丈夫均吸毒,其丈夫已经死亡,陈某依然不愿抚养残疾的甜甜,去年10月陈某被判处遗弃罪有期徒刑10个月。

  在陈某表示放弃抚养权,其多名家属也没有愿意承担抚养和监护责任的情况下,普陀区检察院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经多方协调,落实了某居委会承担孩子的监护职责,由福利院安置抚养。今年6月由普陀区检察院支持起诉、为甜甜实施康复训练的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提起申请撤销陈某监护权案,法院判决撤销陈某的监护人资格,同时指定第三人某居委会为甜甜的监护人。该案是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上海市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操作规程》后,上海市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件。据了解,去年以来该院已向公安提供相同的案件线索有3起,均被立案侦查。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局、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父、母应当继续负担未成年人的抚养费用和因监护侵害行为产生的各项费用。”该法条为追索生父母抚养费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我国,对困境儿童的救助保障制度日渐完善,国家监护理念也日趋成熟。特别是上海对困境儿童工作已经形成了很多先行先试的经验和做法,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落实到位,督促涉案父母履行法定义务,普陀区检察院将与区法院及相关单位一起共同开展第三步工作,即支持民政部门向该儿童生母追索抚养费用,进一步督促涉案母亲履行法定抚养义务,强化国家监护的概念。

  研讨会上,与会领导及专家学者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追索抚养权工作开展的路径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士普遍认为,国家监护追偿近亲属扶养费的意义重大,能够实现最大的利益保护,最强烈的社会警示。也有与会人员认为,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特别是在庭审中,支持起诉的地位和作用并没有明确规定,使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角色处于尴尬之中。针对这一问题,检察机关将积极探索,有益实践,以推动检察机关在更好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上充分检察职能。

编辑: 郑皓月

上海普陀检察院召开“撤销监护权后未成年人抚养问题研讨会”

撤销监护权后未成年人抚养问题如何解决?日前,“监护困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撤销监护权后未成年人抚养问题研讨会”在上海普陀区检察院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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