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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开展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专项整治

2018-08-23 16:1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贵阳8月23日消息(记者孟海)为全面消除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现象,切实提高农村群众居住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扎实推进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专项整治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按照“省级指导、市州统筹、县级主责”的原则,以房屋“顶不漏雨、壁不透风、门窗完好”为整治目标,用3年时间开展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专项整治,全面消除全省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现象,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基本条件,提升农村住房宜居性。2018年底前,已脱贫摘帽县和非贫困县完成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专项整治。其他贫困县在申请脱贫摘帽当年完成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专项整治。2020年底前,全面消除全省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现象。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应纳入扶持整治范围。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科学确定其他户是否纳入扶持整治范围。对已经遗弃废弃的老旧住房,户主已有其他安全住房的老旧住房,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搬迁、地质灾害搬迁的老旧住房,已采取拆除重建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老旧住房,已纳入当地房屋拆除计划的老旧住房,不得列为整治范围。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特区)政府要在2018年9月底前制定出台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州)政府要加强统筹指导,负责审定所辖县(市、区、特区)整治实施方案。各地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重点针对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土混杂结构、石木结构、木结构等不同类型房屋进行调查研究,按照“不改变原有风貌”的原则,科学合理提出整治措施。要把握好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专项整治与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之间的衔接,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4类重点对象,应纳入中央支持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旅游景区老旧住房要结合旅游开发予以整治,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老旧住房要按照相关保护规划要求予以整治,确保与原有村落风貌保持协调一致。

编辑: 郑睿

贵州开展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专项整治

为全面消除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现象,切实提高农村群众居住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扎实推进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专项整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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