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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八部门发布涉外法律服务业实施意见 健全涉外法律服务业制度和机制

2018-06-28 12:4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上海6月28日消息(记者杨静)昨天(27日),记者在上海司法局获悉,日前上海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委、市教委、市外办、市国资委和市法制办等八个委办局联合印发《上海市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在上海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健全涉外法律服务业制度和机制,培养一批高质量的涉外法律人才,全面打响符合上海实际、体现上海特色的涉外法律服务品牌。

  《实施意见》从积极服务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涉外法律服务、搭建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业支撑平台、稳步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开放、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完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等十个方面明确了上海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据不完全统计,上海共有233家律师事务所从事涉外法律服务业务,其中总部在上海的律师事务所中有13家在境外开设分支机构,总部在外省市但在上海设立分所的律师事务所中有37家在境外开设分支机构,有183家律师事务所虽然未在境外开设分支机构但有涉外业务。

  自2014年起上海在自贸区试点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以及互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已有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和美国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等五家中外律师事务所开展了联营合作设立联营办公室。截至目前,联营办公室承接案件的总数已达450多件,主要涵盖知识产权、收购兼并、监管合规、证券与资本市场、反垄断、劳动与就业、银行与税务、收购兼并、争议解决及一般公司业务等诉讼和非诉讼业务。联营模式使得双方律所在品牌合作、市场推进、事务所管理、人员培训、业务拓展等方面具有优势。

  上海法制办介绍,发改委、国资委、经信委等单位的“加盟”对更好的统筹协调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工作,加强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指导并研究提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落实《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中提出的各项任务,协调解决涉外法律服务业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沟通交流涉外法律服务业情况并总结推广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中的典型经验都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 郑皓月

上海八部门发布涉外法律服务业实施意见 健全涉外法律服务业制度和机制

昨天(27日),记者在上海司法局获悉,日前上海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委、市教委、市外办、市国资委和市法制办等八个委办局联合印发《上海市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