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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7月起调整完善医疗救助政策 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

2018-06-28 12:4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上海6月28日消息(记者傅闻捷)记者今天(6月28日)获悉,在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在市民政局等多部门联手,持续数月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的基础上,7月1日起,上海医疗救助政策将再次调整完善,救助对象将进一步扩大,救助标准将进一步提高。由此,将进一步减轻困难家庭的医疗负担,加大帮助困难群众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困境的力度。有关部门表示,上海将着力打造“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补充医疗保障为辅助、医疗救助为扶助、慈善救助和商业保险紧密衔接的多层次医疗救助政策体系”。

  上海现行的医疗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涵盖“特殊救济对象”“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等;救助内容包括“住院救助”“门急诊救助”,以及“资助参保”。通俗地讲,就是在上述困难对象住院、门急诊,以及参加医保时,帮一把。对于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或者经救助后仍有困难的对象,再经“社区市民综合帮扶”的渠道,由各个区给予个案帮扶。另外,2013年,上海建立了“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制度”,对“因患病导致医疗费用等刚性支出较大,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由政府给予基本生活保障。

  此次调整完善后的上海市医疗救助政策,在“住院救助”领域,不仅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散居孤儿、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的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分别提高了10个百分点,个人全年最高救助限额分别由8万元调整为13万元,增幅达62.5%,而且将两类“因病致贫”的困难家庭也纳入救助对象范围;在“门(急)诊救助”领域,在原有的救助低保对象、特殊救济对象的基础上,将低收入困难家庭也纳入了救助范围,这类家庭门(急)诊自负医疗费用按50%比例给予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2500元。调整完善后的医疗救助政策还明确,对上海市特殊救济对象和低保对象免收住院押金,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对象的住院押金则减半收取。

  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此次上海医疗救助政策的调整完善,正是各政府部门向基层问需、向群众问计,凝心聚力、合力协作“编密织牢医疗救助保障网”的结果。通过调整完善政策,不仅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还同步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面临的其他困境,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普遍设有住院押金,押金数与治疗费用成一定比例,但对困难对象而言,住院押金无疑加重了经济负担。经过调整,特殊救济对象、低保对象的住院押金被免缴,低收入困难家庭、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对象的住院押金被减半,新政策无疑是雪中送碳。

  据介绍,在已有调整完善政策的基础上,对于大调研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市民政局等诸多政府部门仍在继续联手研究下一步的对策。

编辑: 郑皓月

上海7月起调整完善医疗救助政策 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

记者今天(6月28日)获悉,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在市民政局等多部门联手,持续数月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的基础上,7月1日起,上海医疗救助政策将再次调整完善,救助对象将进一步扩大,救助标准将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