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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发布社会赞助办法

2018-05-10 17:1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青岛5月10日消息(记者王伟)山东省2018年重大外事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日在青岛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社会赞助行为发布管理办法,对社会赞助的类型、回报方式等做出了详细说明。

  青岛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鲁明在发布会上表示,为规范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社会赞助行为,有序开发利用峰会资源,依据青岛峰会《社会赞助工作管理办法》,对社会赞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社会赞助的类型、赞助回报方式、赞助商和赞助物品的条件、赞助募集工作流程、赞助工作监督管理等工作作出相关要求。

  社会赞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王鲁明说,赞助工作始终贯穿“节约省钱,杜绝浪费侈靡”的指导思想,以保障峰会筹备工作需要为基本目标。赞助的基本原则:一是依法自愿。赞助工作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满足峰会筹备需求并且企业自愿参与为前提,依法开展,严禁强行摊派或强拉赞助捐赠。二是给予回报。借助峰会声誉和影响力,对入选赞助商给予与赞助金额相对应的回报。入选赞助商对所授荣誉、赞助物使用现场的非涉密视频和图片资料等,可按照合同约定用于商业宣传。三是品质优先。赞助商须拥有良好声誉,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名牌物品或著名商标、青岛市名牌物品或著名商标、各级政府质量奖以及老字号等名优产品和服务的,可优先入选。四是绿色环保。赞助物品应符合绿色环保要求,优先选择绿色环保物品和运用新能源与低碳节能技术物品。

  社会赞助的类型

  王鲁明介绍说,峰会社会赞助主要包括物品赞助、服务赞助和资金赞助三种类型。赞助意向企业在依法自愿的前提下,可结合自己实际,选择相应的方式提供赞助。

  社会赞助回报方式

  王鲁明表示,按照赞助资金或物品和服务金额的大小,分别授予赞助企业为青岛峰会特别赞助商、高级赞助商和赞助商称号。其中,赞助金额3、酌情安排2-5名代表参加赞助签约仪式和答谢见面会等。以上具体的回报方式,将在赞助的合同中予以载明。原则上不接受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赞助。对已达到赞助标准但最终未能入选的赞助商,将以感谢信形式给予肯定和鼓励。

  赞助商和赞助物品的条件

  依据青岛峰会《社会赞助工作管理办法》,王鲁明对峰会赞助商和赞助物品的条件作出详细说明:

  (一)赞助商近三年内应无违反工商、质量监督等法律法规记录,赞助物品近三年内不存在各级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记录。

  (二)入选食品总仓的赞助商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具有良好的食品生产、贮存、运输条件和规范的配送能力,近三年未发生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被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三)赞助物品或服务涉及保密和国家安全的,应接受保密和安全部门的审查。保密和安全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不接受与峰会无关或附加政治性条件的赞助。不接受个人名义的赞助。

  王鲁明说,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赞助活动的宣传推介。会后,即受理赞助意向企业申报,并对意向申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工商、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农委等部门,对赞助意向企业的条件以及拟赞助物品或服务的质量、安全、信誉等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与赞助意向企业洽谈赞助物品实现路径和技术要求等。确定赞助企业和赞助物品,签订赞助合同,并组织履行合同约定事项。

  对于峰会赞助工作监督管理,王鲁明表示,赞助的物品、服务和资金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单位或组织未经授权以峰会的名义接收赞助。禁止任何企业、单位或组织未经批准许可,使用峰会名称等进行企业、商品或服务的营销、宣传。赞助企业在峰会结束前,对外发布任何与赞助信息有关的消息,均需报批许可;禁止任何企业、单位或组织发布虚假赞助信息。审计、监督等部门应加强对社会赞助的管理、使用情况等的监督和检查。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作用。

编辑: 刘拓拓

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发布社会赞助办法

山东省2018年重大外事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日在青岛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社会赞助行为发布管理办法,对社会赞助的类型、回报方式等做出了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