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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设立全国首个“土地林木巡回法庭”

2018-04-26 17:1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本溪4月26日消息(记者徐志强)日前,全国首个“土地林木巡回法庭”在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揭牌。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杜庆辉,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延民为“土地林木巡回法庭”揭牌。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和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做重中之重。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2016年10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并行,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由此可以预见,随着改革步伐的深入,未来若干年内涉及土地、林权的矛盾纠纷将会进一步增多,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本溪满族自治县地处辽东山区,林地面积达27.55万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82.4%,森林覆盖率77.0%,是名副其实的有林大县。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日趋突出,人均承包土地量急剧下降。而随着集体林权改革的持续深化和林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林木、林地的林权流转过程中引发的矛盾也日益增多,纠纷类型亦呈多样化趋势。同时,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使农民从土地、林业上可获得利益显著增长,以致因土地、林业而产生的纠纷大量增加,虽然有仲裁、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纠纷解决方式能化解一部分,但纠纷的大多数还是涌入了基层人民法庭。而囿于与国家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及土地、林权问题的复杂性,该类纠纷的处理则普遍存在着规范不完善、政策不统一、涉及面广等问题。致使案件审理难度大、法律适用难、执行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法院案件审判的效率和效果。如何妥善审理土地、林权流转矛盾纠纷以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是当前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所面临的重要难题。

  2013年以来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涉林权、涉土地的民事纠纷数量逐年增多,在五个基层法庭中两类案件最多的一个法庭已经占到收案总数的13%。土地和林权是农民家庭赖以为生的命脉,表面看该两类案件虽然相对数量不多,但涉及当事人人数众多、在广大农村基层组织中影响面较大,纠纷的当事人往往矛盾深、对抗性强,案件处理结果影响深远,执行难度也大,有的甚至波及几代人的利益,往往存在法律规定与民俗习惯的冲突,若审理不及时,或审理方式方法不得当,极易引发集体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但该院目前的现状是此两类案件分散在五个基层派出法庭就地审理,由于法官个人能力和案件特点各不相同,分散审理缺乏专业性和统一性,容易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不利于纠纷的妥善解决,也影响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面临这样的形势,该院党组审时度势,决定设立“土地林木巡回法庭” 统一审理全县的涉土地、林权纠纷案件,规范裁判标准,统一法律适用。并在各派出基层法庭设立巡回审判点,开展巡回审判,以达到简便、迅速、灵活、高效地审理案件、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诉累。

  当日,该院同时还为本溪市首个“旅游巡回法庭”揭牌。

  用司法手段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旅游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是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之间矛盾的重要举措。该院将以两个巡回法庭揭牌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有序推进司法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 刘拓拓

辽宁本溪设立全国首个“土地林木巡回法庭”

日前,全国首个“土地林木巡回法庭”在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揭牌。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杜庆辉,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延民为“土地林木巡回法庭”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