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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实施两年 遗体和器官捐献创新高

2018-04-25 13:3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重庆4月25日消息(记者刘湛)记者昨天从重庆市红十字会了解到,《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实施两年以来,全市遗体和器官捐献人数连创历史新高。

  据了解,《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2016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在捐献登记、遗体捐献、器官捐献、权益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条例对捐献人做出了全方位保护,免除了捐献人的“后顾之忧”。条例规定遗体接受单位应尊重并妥善保存捐献人的遗体,严格遵照捐献人生前意愿使用,使用前应以适当的方式举行尊重遗体的仪式。此外,摘取人体器官的遗体,除用于移植的器官外,应恢复遗体外貌,使用完毕或经检查不适宜用于医学科学事业的遗体,若遗体捐献执行人未要求自行处理,则由遗体接受单位负责火化。条例还规定,除了捐献人或者受捐人明确表示可以公开的事项外,对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相关信息和资料保密,宣传报道也应尊重捐受双方及其近亲属的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不受侵犯。

  重庆市红十字会提供的数据显示,重庆2016年器官捐献人数超过了前4年的总和,遗体和角膜捐献数首次双双突破200例;2017年器官捐献109例,首次突破100例大关。截至去年年底,全市累计实施器官捐献258例,共捐献了755个器官,挽救了683个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实施遗体捐献1960例、角膜捐献1886例,捐献的角膜已让2501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

  截至2017年,重庆登记遗体捐献志愿者7849人,角膜捐献志愿者9562人,器官捐献志愿者3948人,呈现较大幅度增长。

编辑: 郑睿

《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实施两年 遗体和器官捐献创新高

记者昨天从重庆市红十字会了解到,《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实施两年以来,全市遗体和器官捐献人数连创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