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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件垃圾不得随意丢弃

2018-04-18 15:3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深圳4月18日消息(记者杨振)日前深圳市城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深圳市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对床垫沙发等日常生活所产生的大件垃圾加强管理,规定小区(城中村)管理责任人应当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并备案,违反相关规定可以举报、投诉。

  大件垃圾是指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重量超过五千克,或者体积超过零点二立方米,或者长度超过一米,且整体性强、需拆解处理的废旧家具及其他大件垃圾。废旧家具主要包括: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书柜等具有坐卧、贮藏、间隔等功能的废旧生活和办公器具等;其他大件垃圾主要包括厨房用具、卫生用具、行走车辆以及用金属、橡胶、皮革、装饰板等不同材料制成的大件物品。

  为完善大件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着力大件垃圾分类的全链条管理、全过程控制。《办法》提出,严禁将大件垃圾投放在其他生活垃圾收集点或随意丢弃在路边及其他隐蔽位置。对大件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环节都做了相应要求和规定,同时设置计量系统,统计各环节数据,便于全过程管理。

  《办法》要求,住宅区(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并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牌、围挡遮护等设施。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的,由社区工作站或街道办事处集中设置。

  住宅区(城中村)等生活区域居民应当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投放大件垃圾:将大件垃圾投放至大件垃圾投放点;将大件垃圾运送至集散点、处理设施进行投放;通过电话或网络预约,由大件垃圾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单位等非生活区域应当自行将大件垃圾送至集散点、处理设施或者预约上门回收。

  《办法》要求,各区(新区)应当根据大件垃圾产生量与收集频率确定大件垃圾集散点规模,保证至少设置一个大件垃圾集散点,提供大件垃圾暂存中转等功能。集散点可搭建大件垃圾二次流通平台,鼓励废旧家具等修复再使用。原则上仅允许进行简单拆解,但在市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布局的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前,在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的情况下可临时兼具处理功能。

  《办法》要求,市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市大件垃圾全市统一网络信息系统,公布各区大件垃圾回收预约方式和电话。据了解,今年1月8日,市城管局打造的大件垃圾收运预约平台正式上线了,该预约平台搭建在“深圳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上,小区物业只需在该微信公众号上预约,就有专门的收运车辆上门免费回收。

编辑: 刘拓拓

深圳:大件垃圾不得随意丢弃

日前深圳市城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深圳市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对床垫沙发等日常生活所产生的大件垃圾加强管理,规定小区(城中村)管理责任人应当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并备案,违反相关规定可以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