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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参照年度个税缴纳额度以专项经费形式奖励高端人才

2018-04-17 14:3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长春4月17日消息(记者于中涛)近日,长春市参照个人年度缴纳个税的额度,对年薪20万元以上的高级人才,将以人才专项经费的形式予以奖励,奖励最高额度可达20万元。申报受理时间为4月16日至5月31日。

  为更好地留住现有人才,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到长春创新创业,去年10月,长春市正式发布了“人才新政20条”。其中,“个税返还”就是一条突破性比较强、含金量比较高、惠及面比较大的政策。准确说“个税返还”是以高端人才年度缴纳个税的额度为参考,以人才专项经费的形式实行的一种年度奖励。长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小兵说,这些群体可以享受“个税返还”政策:对象主要是长春市域范围内企业及市、区(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年薪超过20万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包括高技能人才。之所以把奖励的条件设定为年薪20万元以上,主要是从长春市目前的社会收入看,年薪能够达到这个水平的,往往都是具有较高层次和水平的。

  杨小兵介绍,高级人才按其贡献大小,以人才专项经费的形式予以奖励,最高奖励额度20万元。奖励的标准就是以人才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市、区两级留成部分,也就是各12%,共24%为参考。

  为此长春市、区两级财政共准备了3.2亿元左右的专项资金。据测算,全市共有近12000人能够享受到年度奖励政策。杨小兵说:“按照这个比例,对于收入水平相对比较高的高层次人才,激励的力度和效果还是比较大的。我们可以从他个税缴纳额度的百分之二十四也就是将近四分之一份额给他予以返还奖励。其实更多人才看重激励背后折射出长春市对人才的重视。”

编辑: 刘拓拓

长春参照年度个税缴纳额度以专项经费形式奖励高端人才

近日,长春市参照个人年度缴纳个税的额度,对年薪20万元以上的高级人才,将以人才专项经费的形式予以奖励,奖励最高额度可达20万元。申报受理时间为4月16日至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