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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将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

2018-02-27 16:2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拉萨2月27日消息(记者普布次仁)记者今日从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西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开始,西藏将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全面清产核资,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自治区农牧厅党组书记、副厅长高巴松介绍:“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西藏还没有进行过全面彻底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普遍存在着底数不清、归属不明、管理不严、制度不全等问题,给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增添农牧区改革发展新动能带来不利影响。”

  今年2月22日,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月25日,自治区印发了《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据了解,此次清产核资的重点工作主要有四项,分别是清查核实资产、明晰产权归属、健全管理制度、加快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建设。

  清产核资工作对象是自治区范围内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未建立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代行其集体资产管理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其他单位,撤村建居后代行原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等。

  清产核资工作范围主要有三类,即农牧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草原、山岭、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账实相符。

  高巴松表示:“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资源资产家底,明晰资产所有权,理清债权债务,健全资产登记制度、村级财会制度、财产处置制度、台账管理等制度,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防止资产流失,维护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增加农牧民收入奠定基础是这项工作的总体目标。"

编辑: 刘拓拓

西藏将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

记者今日从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西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开始,西藏将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全面清产核资,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