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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规推进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

2018-01-18 19:5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上海1月18日消息(记者傅闻捷)记者从今天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本市推进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在2017年11月27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将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据悉,《实施意见》共5个部分14条,分为“总体要求与目标”、“基本功能和布局”、“管理运行机制”、“投入考核模式”、“组织保障机制”。《实施意见》明确总体要求和建设目标。从国际经验看,功能型平台通常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科技创新、创新型经济、新兴产业发展活力的重要体现,是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此次《实施意见》明确了功能型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建设目标。

  功能型平台是产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机构,能够带动技术溢出和企业孵化。此次《实施意见》明确了功能型平台的基本功能和核心能力,立足行业需求,着力促进创新资源开放协同,支撑产业链创新、支撑重大产品研发转化和支撑创新创业。同时,明确了平台的核心能力以及布局方向,应当针对所在行业领域技术创新主要过程和重点环节,有能力制定研发与转化的系统解决方案,具有较好的产品开发或验证能力,具有较强的行业地位、影响力和号召力。主要布局研发与非研发两类功能型平台,聚焦重大战略新兴产业,围绕创新能力提升,重点建设若干研发类功能型平台;面向新兴产业创新创业服务需求,重点打造若干非研发类功能型平台。

  此次《实施意见》还明确了财政投入模式和绩效考核方式。关于明确财政投入模式,一方面,进一步发挥市区联动效应,对功能型平台财政资助资金由市、区两级共同安排。另一方面,试点“机构式资助”方式,进一步扩大经费的自主使用权,探索财政资金投入‘退坡’机制。

编辑: 刘拓拓

上海新规推进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

记者从今天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本市推进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在2017年11月27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将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