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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环保案件开庭

2017-12-22 17:5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南京12月22日消息(记者杨守华 昆山台陈雨生 钱月)江苏昆山市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环保案件21日在昆山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意味着公益诉讼环保案件中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也能一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案件由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公益诉讼人出庭,昆山市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案件中,被告人钱某在未经环保审批的情况下,在周市镇开设滤芯、树脂清洗作坊,非法进行滤芯和树脂的清洗、回收作业,并将作业中产生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排入作坊西侧河道,对河道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由于被侵害主体是自然环境并非自然人,因此由昆山市检察机关对钱某提起公益诉讼。昆山市检察院公诉局副局长钟俊杰介绍:“也就是说他污染环境这个违法犯罪行为,我们要让他付出双重代价。这样才是有利于我们社会打击这一类环境污染的违法犯罪行为。”

  所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本案中,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对钱某提起刑事诉讼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对其同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破坏环境所造成损失的赔偿。昆山市法院行政庭庭长李诗茵说:“为什么提出以附带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环境的赔偿问题,这也是本着对赔偿便于处理的方式。因为污染发生地就是在我们当地,在处理刑事案件中,包括一些事实的认定。他们本身结果认定是对定罪量刑是有影响的,同时定罪量刑中,我们刑事案件认定的事实,对最终民事赔偿的判决也会造成影响,所以放在一块审理,是有利于整个案件的协同处理。”

编辑: 刘拓拓

江苏昆山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环保案件开庭

江苏昆山市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环保案件21日在昆山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意味着公益诉讼环保案件中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也能一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