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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明确提出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2017-10-13 13:1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贵阳10月13日消息(记者孟海)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明确提出将坚持实施优先战略,把保就业作为稳增长的主要目的。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拓展就业空间,扩大就业容量,搭建更优创业平台,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贵州省政府近日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系列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要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力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国家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旅游经济、绿色经济和县域经济,促进经济中高速增长,增强经济发展吸纳就业的能力,确保城镇新增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稳定。加强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衔接,在制定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重大政策和安排公共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时,综合评价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等带来的影响,将增加就业岗位作为评价项目的重要指标。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及时将重大建设项目增加就业岗位的情况向社会公布,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多、带动收入增长快、催生创业空间大的项目。

  实现产业转型与就业提升协同发展。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大力发展研究设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全域旅游、养老服务、健康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制定全省服务经济创新发展行动纲要。推进能源、化工、烟酒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稳定其就业规模。推动大数据、大健康、现代山地高效农业、文化旅游、新型建筑建材五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发展壮大,深入挖掘就业潜力。加快实施黔中城市群发展规划,深入推进11个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拓展县域经济就业空间。积极承接国内外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优化承接环境,做好配套服务,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引导劳动者到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项目、重要领域就业。

  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落实小微企业降税减负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政策。深入实施“3个15万元”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补助、税收贡献激励、融资贷款支持等措施在激励创业、吸纳就业、发展产业等方面的支撑作用。着力推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推动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建设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搭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加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向小微企业开放力度,为小微企业产品研发、试制提供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向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有条件的地区可推动开放共享一批基础性专利或购买一批技术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协同创新。

  做好困难区域就业工作。积极对接争取国家政策,加大对资源型城市的支持力度,促进其转型发展,积极培育替代产业,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稳住就业基本盘。以14个深度贫困县、20个极贫乡镇、2760个深度贫困村为重点,扎实推进就业脱贫工作。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大对商贸流通、交通物流、信息网络等建设和改造项目的倾斜力度,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争取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援助计划。强化人才支撑,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引导科研院所、博士后工作站、高校在具备条件的资源型城市布局,对急需紧缺人才可提供研究场地、科研经费、安家补助等政策支持。

编辑: 郑睿
关键词: 就业

贵州省明确提出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明确提出将坚持实施优先战略,把保就业作为稳增长的主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