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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将建立完善公立医院医护人员兼职制度

2017-09-27 16:1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沈阳9月27日消息(记者郭威 实习记者高宇彤)辽宁省出台《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医师到基层开办诊所,建立完善的公立医院医护人员兼职制度”。

  辽宁省探索委托知名品牌医疗实体、医院管理公司、医疗集团开展经营管理等模式。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培育上水平、规模化的医疗集团。允许公立医院根据规划和需求,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支持社会力量办好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各市要出台具体措施,积极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区域医联体建设,可将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作为医联体牵头医院,鼓励其与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学科建设、疑难危重患者转诊等合作。积极支持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发挥政策优势,吸引境外投资者通过合作方式举办高水平医疗机构。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重组改制。

  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在审批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设置时,将审核重点放在人员资质与技术服务能力上,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动态调整相关标准规范。支持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出境培训,全面实行医师执业区域注册,医师个人以合同为依据,可在多个机构执业。全面推开医师电子注册,简化流程,方便医师注册。推动建立适应医师多点执业的人员聘用退出、教育培训、评价激励、职务晋升、选拔任用机制。推动公立医院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全职、兼职制度。医师可以按规定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鼓励医师到基层开办诊所。。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切实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在科研、技术职称考评、人才培养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相关政策。

  辽宁省将发展社会力量举办、运营高水平全科诊所,建立包括全科医生、护士等护理人员以及诊所管理人员在内的专业协作团队,为居民提供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享有同等待遇。鼓励社会办全科诊所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推动诊所、医院、商业保险机构深度合作。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瞄准医学前沿,组建优势学科团队,提供以先进医疗技术为特色的医疗服务。适应生命科学纵深发展、生物新技术广泛应用和融合创新的新趋势,稳妥有序推动精准医疗等服务发展。积极探索诊疗、护理、康复、心理关怀等连续整合的服务,进一步提升就医体验,多方位满足患者身心健康需要。

编辑: 刘拓拓
关键词: 辽宁

辽宁将建立完善公立医院医护人员兼职制度

辽宁省出台《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医师到基层开办诊所,建立完善的公立医院医护人员兼职制度”。